本报讯(记者 蔡静琦)近日,泉州市科技局印发《泉州市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创新联合体面向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由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或高校院所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高校科研院所组成,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
申报方面,企业牵头需上年度营收超2亿元,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或占比超5%,为高新技术或专精特新企业,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20人以上专职研发团队。高校院所牵头需有省部级创新平台,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共建单位本地不少于5家,需签署组建协议,明确权责与利益分配机制。
联合体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承担技术攻关、平台共建、成果转化等任务,探索“核心+网络”创新模式。泉州将从项目、平台、人才、科技金融四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承担市级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国家省级课题并获配套补助;支持建设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资金保障;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参与,提供科技贷、科技保险等融资支持。
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考核评估,优秀予以倾斜扶持,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取消资格。此举将有效集聚创新要素,破解产业技术瓶颈,助力泉州产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