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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达标高中最新评估办法发布

    本报讯(记者林超连)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重新修订了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该方法自2023年1月起施行,有效期10年。

    根据最新的评估办法,申报一级达标高中的学校,必须符合学校高三毕业班学生80%以上参加6月普通高考,近三年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率均不低于97%等6项条件。

    达标评估以百分制计算。确定为省级达标高中,须经创建、自评、申报、评估、确认等基本程序。凡确认为省级达标高中的学校,须制定新一轮发展规划(3—5年),建立以科学规划推动学校发展的机制,并将学校发展规划实施、完成情况与校长任期目标考核结合起来。

    省级达标高中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省教育厅负责定期(一般5年左右)组织省一级达标高中全面复评,重新公布省一级达标高中名单,并根据需要对各达标高中开展专项督查,复评、督查情况反馈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复评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并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视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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