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贵灵通讯员沈志滨)找朋友借钱被拒后,朋友提供了一个轻松赚钱的“门路”,只要出借名下银行卡,便可收到一笔好处费。殊不知这样的“好事”,却让自己成了不法分子的帮凶。21日,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被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抓获。
林某今年38岁,在南安梅山一家工厂务工,因日常生活开支较大,工资入不敷出。
2020年12月,林某回到永春老家,找到朋友陈某想借点钱。陈某称,自己没钱可借,但提供了一个轻松赚钱的门路,就是让林某将名下的银行卡借给他使用,林某可赚取“租金”。林某明知陈某要用银行卡从事非法活动,但由于手头缺钱,还是将名下一张银行卡和手机卡借给了陈某,由此轻松赚到了500元。没过多久,林某又将名下的2张银行卡借给陈某,分别获得了500元和750元的报酬。
经了解,2021年1月至3月,林某名下的2张银行卡流水达上百万元,大多是诈骗他人所获取的钱财。目前,林某因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买卖、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涉嫌违法犯罪,切勿为了一点小利就出卖、出借此类信息,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