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小清)昨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11月10日至11月19日,2020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正式发行。市民可通过南安13家具有承销资质的银行柜台购买。
根据财政部此前的发行计划,2020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是本年度最后一批储蓄国债。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500亿元。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8%,最大发行额30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97%,最大发行额200亿元。
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但当期国债发行期最后一天不办理提前兑取。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54%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2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3.29%计息;第四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7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85%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