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贵灵通讯员洪斌杰
有些大学生会在闲暇时兼职打工赚钱,但近来竟有学生为犯罪分子“打工兼职”。近日,南安反诈专业队就抓获8名在校大学生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8月4日,警方接到群众曾某报案称,他在网购后接到“客服”电话,称其购买的产品质量有问题可获理赔。曾某根据对方的提示在支付宝申请备用金,将302元转给对方后,又因理赔被“卡单”,就将借呗的2万元转到对方提供的银行卡,但却未收到任何退款,这时曾某发现自己被骗。
经警方侦查发现,曾某的钱款转入的银行卡账号为泉州某学校在校大学生蔡某。警方当即前往蔡某位于石狮的家中,在家人的帮助下找到蔡某配合调查。
经蔡某交代,今年8月他的同学吴某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向校内发布招聘“兼职”信息,称“只要有手机就能做,350一天,日结”。吴某还表示自己正在兼职,没有风险。了解到“兼职”需提供手机新申请支付宝和网银,并下载App配合购买虚拟货币,蔡某明知提供本人账户给他人,可能被他人用于违法活动,仍抵不住金钱的诱惑,随吴某前往操作。
“蔡某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据我了解他是消费观念超前,为了满足自己的高消费,就干起了这种来钱快的‘兼职’。”反诈专业队民警许剑鹏告诉记者,随后在蔡某的协助下,警方在泉州市将吴某抓获。
原来,吴某也是“兼职”,通过出售自己的账户获得600元后,经对方招揽成为“中介”,在学校发布招聘广告,从中赚取“差价”。而他最初是由一名姓陈的社会闲杂人员介绍“入行”,短短10天吴某就介绍了包括蔡某在内7名在校大学生做“兼职”。
经过系列侦查研判,警方在泉州端掉一伙为诈骗犯罪洗钱的团伙窝点,现场抓获8名人员,其中4名为团伙成员,陈某也在现场被抓。据了解,该团伙为帮助诈骗犯罪提供洗钱,发展社会人员招揽大学生提供手机和个人信息购买虚拟货币,再将大学生发展为“下线”招揽更多的大学生。
记者了解到,目前8名大学生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5名涉案人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警方依法进行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