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静琦)日前,泉州市科技局发布通知,正式启动第二批“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征集工作。
申报企业需为泉州注册的独立法人科技型企业,涵盖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类型,且不得为申报人及所属高校科研机构关联企业,意向聘请泉州师范学院教师的企业则另行参与专项申报。
企业成功聘任后,需设立对应岗位、签订三方协议,为“科技副总”提供工作保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与项目申报,并做好管理评价工作。政策支持方面,派驻企业可获5万元科研经费补助,还能使用科技创新券抵扣服务费用,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合同可免征增值税,300万元以上横向项目可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需于3月10日前汇总辖区企业需求报送至市科技局人才科,此项工作还将纳入年度人才工作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