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丽燕通讯员郭长兴孙华鹏)近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梅山高速出口路段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当日15时20分,执法人员在梅山高速出口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CDC****的轻型封闭式货车内装载有67大箱和10小箱烟花爆竹。经核查,该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并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未配备任何消防、防爆、警示装置,驾驶员亦未取得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这是典型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当场,执法人员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对烟花爆竹进行清点并移交给梅山派出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执法人员提醒,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过程须由专用车辆、专业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使用普通货车或非营运车辆运输,一旦发生意外,极易引发爆炸、火灾等严重后果,威胁公共安全。接下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力度,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