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志家(身份证号:350583199110242617)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10UU2)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声明人:陈志家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