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崔海伟(身份证号:340321198506125293)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60C15)于2012年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崔海伟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