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小记者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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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南安市小霞美经济促进会,不慎遗失南安市民政局于2008年8月6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南民社证字第35058384021号,现声明作废!南安市小霞美经济促进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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