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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车不符合规定

南安查处4起违规培训

    本报讯(记者洪丽燕通讯员杨玉梅吴进水)培训旺季动起“歪心思”,南安部分汽车驾驶培训公司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教学车开展培训受处罚,近期已查处4起。这是记者昨日从南安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的。

    近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某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训练场地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学员陈某驾驶车号闽C9**0X的小型轿车属教练员王某所有,而王某未取得教学车辆证,不符合规定。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该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已取得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教学车辆开展驾驶培训,最终被处以罚款2000元。

    “每年暑期都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旺季,学员数量暴涨,个别驾校因为教学车辆紧张,便动了‘歪心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教学车辆开展培训,遇突发情况,一旦教练员无法采取紧急制动控制车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教学车辆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专用教学工具,有严格的技术条件要求,需配备专用教学设备和安全设施,教学车辆技术状况直接影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质量及安全。

    “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教学车辆,未取得与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要求相对应的牌证和统一标识,没有安装副刹车等紧急制动装置,车辆技术状况与安全性无保障,存在安全隐患。”该执法人员介绍,今年暑假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共查获使用不符合规定教学车辆开展驾驶培训1起、使用非本驾培机构车辆开展培训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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