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公立医院接待医药代表有新规

采购一批口腔设备南安首次这样做

    本报讯(记者黄睿超通讯员陈守凉)24日下午,由于近期将采购一批口腔设备,南安市妇幼保健院接待了7家医药代表。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建立畅通的信息与技术交流渠道,增加透明度,保障医疗业务有序进行,今年2月,省卫健委、药监局联合印发《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医药代表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定义,并对医疗机构应建立的医药代表接待制度、医药代表如何登记预约开展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目前,南安31家公立医疗机构已根据该项规定制定具体的制度要求,并开始执行。

    这是该项制度制定以来南安首次开展接待活动。“此前,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已经发布了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要求,我们提前发布了《关于口腔设备采购的意向公告》,有意向的医药代表向医院进行申请登记,我们统一安排在24日进行谈判。”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陈俊义介绍。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天,共有7家医药代表来到医院进行现场谈判。谈判按顺序单独进行,医院采购科及口腔科相关负责人就各个医药代表所提供设备的参数、配置、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等情况,与医药代表进行详细询问,通过对比择优进行采购。

    “形成采购意向后,医院需向卫健局进行申报,经过审核后确定采购的控制价,医院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采购。”陈俊义介绍,目前,医院各个科室都进行了制度张贴,也对医务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进一步落实该制度。

    “对于医药代表想到医院进行市场调研等情况,医院也进行了明确规定。”陈俊义告诉记者,医院接待医药代表实行预约审批制,原则上,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医院办公室递交预约登记表,接到医药代表预约申请后,医院办公室征求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回复。明确接待事项后,再由医院办公室统筹安排接待。

    当天,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医药代表接待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场了解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为推进全市接待医药代表管理制度提供建议意见,助力构建医商“亲清”关系,推动行业风气持续向好。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