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产经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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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80万元

省级一季度增产增效有奖励

    本报讯 (记者 李杨瑜)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工信局获悉,2023年省级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资金启动申报,最高奖励8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4月19日报送至南安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

    根据通知,申报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一)或(二),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失信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即可申报:(一)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现价同比增速7%及以上、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申报条件中的企业产值以联网直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二)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

    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应提供《2023年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企业汇总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打印的2023年3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还需提供2022年度《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企业还需先通过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②“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等网站自查企业、法人、高管是否存在失信行为,并同时打印截图和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实际已完成整改但查询结果仍显示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况的,需提供相关纸质整改佐证材料,否则视为尚未整改完成。

    此外,奖励标准则按企业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较2022年一季度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2‰给予奖励;对纳入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平台“小升规”培育库,于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不再享受一季度产值增量奖励;2023年以前纳统但2022年一季度产值为0的符合条件企业,按企业2023年一季度较2022年一季度产值增量部分的0.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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