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睿超)近日,记者从南安市工信局获悉,2022年泉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申报开启,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据介绍,2022年泉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涵盖龙头企业协作配套项目、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配套加工项目。其中,申报龙头企业协作配套项目申报条件为省级产业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产能协作配套,协作配套企业之间必须为非关联企业;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采购金额2000万元以上或委托加工费800万元以上。该项目补助标准按不高于采购金额的1%或委托加工费的2.5%给予龙头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申报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配套加工项目的企业需为2021年省级产业龙头企业或其子(分)公司(含设在市域外)进行贴牌生产、委托加工或关键零部件加工。协作配套企业之间必须为非关联企业。企业2022年上半年必须达到为省级龙头企业配套加工产值500万元(含)以上或加工费200万元(含)以上。此外,省级龙头企业及其子(分)公司不能申报本项目。同一企业(含分公司)只能以1家申报本项目。该项目的补助标准为按不高于配套加工产值的1%或加工费的2.5%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