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杨瑜通讯员林亚萍)近日,记者从南安市科技局获悉,2022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奖励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申请企业在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申请提交(2022年申请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在拟入选名单公示后可以在系统中预填报)。
据悉,申报企业须在2021、2022年获得科技小巨人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不含厦门市);2021年发生研发投入并实际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未申报2021年度研发费用分段补助的企业;2021年企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不含)以上,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数为准;2021年已获奖励的企业,其2021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必须比2020年增长20%以上。
在奖励额度方面,以企业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为基础,按以下原则确定奖励金额。其中,奖励金额不超过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以“本年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乘以“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比例”的值计算);每家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本年度可用财政资金,如超过则按上述计算的奖励额等比例折算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