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南安政法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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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释理说法

    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律师黄家栋认为:生活中,对于冒用他人身份的事情屡见不鲜,有的人都习以为常了,其实,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我国法律对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及姓名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本案中,小美没有刑事犯罪故意,但是确实给被害人李女士造成一定的损害,调解员从补偿的角度出发,让小美公开道歉并适当作出补偿,让本案得到化解,将李女士的损害降到最低,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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