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3版:健康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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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病 你了解多少

    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向企业派发职业病宣传单。

    本报讯(记者黄伟励通讯员洪礼军文/图)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近日,市疾控中心党支部将学习党史同解决群众和企业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联合梅山和码头镇卫计办、卫生院工作人员,走访了梅山镇开元鞋业公司、福建信达机械有限公司、码头镇福建三宏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威冠实业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为企业员工送温暖、献爱心。

    当天,市疾控中心党支部组织职业卫生健康服务党员先锋队、业务技术骨干,面向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一线劳动者,通过座谈、培训、现场指导、分发防尘毒口罩及宣传单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活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引导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提升职业健康素养水平,保障自身职业健康权益。本次活动共分发N95口罩1000个,职业健康宣传单2000份。

    关于职业病,你了解多少呢?记者从南安市疾控中心了解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尘肺、过敏性肺炎;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牙酸蚀病;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手臂振动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如外照射慢性放射病、放射性肿瘤;职业性传染病,如炭疽、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警察);职业性肿瘤,如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苯所致白血病;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构成职业病需要什么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3.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据介绍,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需提交: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人享有哪些待遇呢?1.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4.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7.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8.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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