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南安政法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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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

调解员耐心普法 为当事人挽回名誉损失

    ■本报记者李贵灵通讯员潘荣发

    “我对这次的调解很满意,现在我的名誉挽回了,我也就不担忧了,两家也和好如初了。”近日,乐峰镇潘某福因邻居林圆(化名)在朋友圈、抖音、微博等平台发布不实言论给他造成了困扰,经乐峰司法所联调分中心成功调解,林圆认识错误并公开道歉。

    原来,近期林圆要翻建房子,想把两家巷子的一部分土地围起来利用。潘某福出面协商,讲明这块地在上一辈时就确认是他的,林圆未商量就使用不妥。由于林圆是外地嫁到乐峰的,加上老公在外地上班,对土地归属不是很了解,认为该地是公共用地,自己想用就用。

    “镇村官官相护,某学校校长仗势欺人!”3月18日,林圆采取在网上发布言论的方式,企图给潘某福造成压力,令其妥协。随后,林圆的言论开始在村里传播。

    “事实被歪曲,不仅对我的名誉造成损失,如果继续下去,我的工作也会受到影响。”潘某福表示,自己一开始就向林圆说明,大家都是邻居,要用地可以协商,但没有进行有效沟通,两家发生了口角纠纷,差点造成肢体冲突。林圆随后报警,警方介入了解情况后启用公调对接程序将案件转至乐峰司法所进行调解。

    3月24日,乐峰司法所联合调解分中心调解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对于林圆的行为,调解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将捏造的事实发布到朋友圈等网络传播平台,如果造成对方的名誉损失,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影响恶劣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一开始林圆不愿意好好沟通,经调解员耐心为其普法,她才认识到自己犯了错。随后,调解员经实地多方求证后,告诉林圆,父辈们都承认巷子为潘某福所有,要使用必须协商。况且如果是公用土地,也是归集体所有,使用需走申请手续。

    调解时,林圆的老公也赶回乐峰,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林圆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的行为,也不知道她占用土地的具体始末。现在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劝林圆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经调解,林圆在司法所就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向潘某福道歉,并回到村里向左邻右舍说明事实,在朋友圈表示自己发布的不是事实。

    “既然拿出了诚意,还了我清誉,以和为贵最重要,我就让出一半巷子给她。”潘某福当即表示,调解员在调解的同时还进行了有效普法,调解结果令他很满意。近日,林圆的房子翻建顺利进行,两邻居又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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