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南安政法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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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作中突然身亡,家属索赔惹纠纷

调解员多方协同化解矛盾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本报记者李贵灵通讯员李燕超李志乾

    “要不是你们的调解,我们估计没能那么快拿到赔偿款,真心表示感谢!”近日,在石井联调分中心内,从江西特意赶来的饶某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调解员手中。

    9月3日,在南安石井某在建小区,来自厦门某橱柜公司老板杨某带领江西籍饶某在内的工人在套房内安装橱柜。工作中,饶某突然倒地抽搐,杨某慌张中拨打电话叫饶某同工地的亲属拨打120。急救医生到达现场进行抢救后宣布饶某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饶某的亲属从各地赶来,悲痛之余向杨某要求给予工伤死亡赔偿。杨某认为饶某是因自身有疾病才导致猝死,自己责任不大,只愿意赔偿30万元,且态度坚决。双方僵持不下,甚至出现冲突,遂报警求助。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建议双方到石井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杨某除了表示只赔30万元外,其他并不愿多说。陪同前来的律师表示,由于饶某是猝死,死者方要负70%的责任。杨某听后当即表示,他只需要赔偿20万元就足够。听到杨某的说辞,饶某家属瞬间激动起来,想要对杨某和其律师大打出手。调解员见状,一边稳定家属的情绪,一边和杨某沟通,并请来民警维持现场秩序。

    调解员表示,既然双方都愿意接受调解,责任划分的问题则不是律师一面之词就能定论,需有理有据,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有时候调解不是一两天就能解决,你们先冷静下来,我们会做好杨某的工作,不会让他逃避责任。”调解员安抚饶某家属情绪并再三保证会想办法帮助他们。

    第一天调解工作直到晚上10时许才结束,双方仍然有很大分歧。饶某家属对杨某的处理态度很不满意,思前想后,决定到在建小区讨说法,希望以此给杨某带来压力。

    第二天,在未知会各方的情况下,饶某家属到小区,导致小区当天施工一度停滞。彼时,小区开发商才知道饶某死亡的事情,相关负责人加入调解。

    9月8日,调解工作再次开展。杨某表示,此次来南安做这个项目,橱柜总金额只有20万元,他拿不出更多的钱进行赔偿。开发商希望装修方也能站出来解决问题,并向家属保证全额赔偿,若杨某暂时拿不出来,开发商愿意先垫付再向杨某追偿。

    装修公司觉得既然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小区,自己应该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帮助,表示愿意拿出一点钱进行赔偿。在调解员的建议下,装修商决定拿出30万元,再提前结款给杨某,让杨某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赔偿。在开发商和调解员的积极推动下,家属情绪稳定下来,杨某终于表示愿意接受赔偿方案。

    9日,杨某一次性将全额赔偿款支付给饶某家属,家属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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