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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坠楼不治身亡,家属因赔偿金额与包工头屋主起纠纷

调解员联合村委化解 屋主主动平摊赔偿金

    经过七小时的调解叶,雯与包工头、屋主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本报记者李贵灵通讯员李志乾文/图

    9月3日晚上10时30分,历经7小时的持续调解,美林司法所联调分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意外坠亡事故赔偿纠纷。

    事情还得从8月23日说起。当天,美林街道白沙村一栋正在修建的房屋,发生一起意外坠落事故,一名工人从10多米高的三楼坠落重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坠楼者叶某(金淘人,60岁)是受包工头苏某聘请,到白沙村一在建房屋当钉模版工。屋主江某将房屋修建工程全部外包给了包工头林某,林某又将钉模版这一项工作外包给苏某。坠楼事件发生后,三人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由于叶某伤情较重医疗费用高,在美林司法所联调中心的两次协调下,三人共预先垫付了12万余元医疗费。

    谁承想,一星期后叶某还是未能抢救过来。由于叶某妻子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18岁的女儿叶雯(化名)刚从职校毕业还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12万余元不足以支付所有的医疗费,医院未能出具死亡证明,导致叶某的遗体未能进行火化等问题。

    9月3日下午3时许,叶雯和江某以及两位包工头来到美林联调分中心,希望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叶雯希望获得的赔偿金额是65万元,而另三人表示只能共拿出30万元。虽然双方情绪相对冷静,但在赔偿金额上都不愿退让,调解员遂将双方分开,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

    “我们也不是很富裕,借钱又难,实在是没办法。”两位包工头均表示,他们可以接受叶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起诉。调解员耐心向他们算了一笔账,一般意外死亡赔偿可参照福建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叶某的死亡赔偿金额就可达39万元,还有叶某妻子的赡养费、丧葬费等费用,加起来绝不仅仅30万元。

    对于叶雯,调解员则表示理解她的悲痛和家庭的困难,但是作为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不能将赡养费全摊到赔偿内。

    经过劝说,双方均有所动摇,叶雯愿意减少到50万元,屋主和包工头提出再增加10万元,但仍未达成一致。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叶雯在村里直系亲戚较少,来参与调解的是叶雯的叔叔和村干部。他们对这个贫困家庭非常重视,怕叶雯年幼无法处理妥当,遂一同前来。调解员还了解到,屋主江某对白沙村村委会主任非常信任。

    “如果白沙村的村委会主任也参与调解,可能会更快协调成功。”想到这,调解员顾不得已经快下班,立即联系白沙村村委会,将村委会主任、调委主任请来联调分中心。

    在两村村级班子的参与下,纠纷双方非常理性,两位包工头也一改冷漠态度。调解员对赔偿方表示,叶雯要带着患病的母亲生活、找工作难度更大,未来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无论从法律还是人道主义角度来说,都应该提高赔偿金额,且叶某还未下葬,家属每日都需要一笔费用保存尸体,相当于增加赔偿金额。

    江某当即表示,愿意与两位包工头平摊赔偿金,“事情既然发生了,该负责就要负责,该怎么赔偿我绝不会推脱。虽然主要责任可能不在我,但两个包工头也确实不容易,我能多担当一些就多担当一些”。

    当晚10时许,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下协议书。4日早上,调解员从江某处了解到,分批付款的第一批款16万元已交付给叶雯。

    “希望通过这个事故,让施工方能深刻吸取教训,安全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上,同时为江某有担当的言行和遇事敢于担责的作为点赞。”调解员洪文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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