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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本人李新华(身份证号:512926197801116019)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BB192)不慎于2012年9月在鲤城区浮桥街道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李新华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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