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琪续(身份证号:35058319641121371X)名下两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59P48、闽CGT863)不慎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黄琪续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