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叶敏(身份证号码:522401198702255955)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55X14,黑色)不慎于2023年3月24日在南安市水头镇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叶敏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