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2版:县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声明

本人田林祥(身份证号码:433124197706125819)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5577S)于2024年3月在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卖给废品回收站。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若还在路上行驶,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均由本人承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田林祥

2026年4月1日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