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苏长兴(身份证号:350583197710257135)名下轻型自卸货车(车牌号:闽CLR335,车辆识别代号:LFZAE4DE0CBN06897,品牌型号:福达牌FZ3040-E4)不慎于2025年10月在南安市眉山乡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苏长兴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