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小记者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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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报废声明

本人吴大海(身份证号:500242199001082356)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EL822),现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本人声明该车辆已报废,今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吴大海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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