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大海(身份证号:500242199001082356)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EL822),现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本人声明该车辆已报废,今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吴大海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