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蔡明良(身份证号码:350583198512013791)名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63S41,银白色)不慎于2024年3月13日在南安市官桥镇遗失。特此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声明人:蔡明良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