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杨瑜)日前,南安市工信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此次申报要求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属于休闲体育用品(现代体育产品)、食品加工、工程机械与纺织专用设备三个细分行业的制造业企业。
同时,企业规模为规上中小企业,参考标准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有明确的数字化转型目标和计划,意愿强烈。此外,根据泉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关于被改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要求,工程机械与纺织专用设备行业仅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其他两个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先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在补助标准上,此次对试点企业采购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和网关、路由器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按照企业数字化改造投入(不含税)的50%进行补助,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其中,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资金分期拨付,首笔补助资金在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完成备案审核及首付款支付后,按照首付款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予以拨付;若首付款支付比例超过合同额的50%,在计算首笔补助资金时,首付款按照合同额的50%予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