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3版:小记者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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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南安市供电公司关于销户终止供电及清退预收余额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三十九条规定,我公司将对因用户已工商注销或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供用电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等用户进行销户,并对销户用户的预收余额及公司银行挂账款项统一进行清退处理。请相关用户(单位或个人)自公告后一个月内于营业时间联系当地供电单位及时恢复受电设备或者办理销户及电费余额清退或者续签合同或过户重签合同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该款项,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销户并清理余额。咨询电话:0595-2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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