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柏荣石材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世纪大道265号东星大板市场8区A01(水头福山石材加工集中区),法定代表人:章建明):
本局受理孙党恩的工伤认定申请一案,于2025年7月11日依法向你公司邮寄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投递结果因你公司拒收,导致未妥投。现因多次投递未果且我局工作人员电联你公司未接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南人社工认[2025]63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本局认定:孙党恩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工伤认定书,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认定,可自送达后60日内向南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认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