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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运输易燃液体南安一货车被查

本报讯(记者洪丽燕通讯员黄佳峰关喆葳)近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路面巡查时,查获一辆无证运输危险货物的货车。7月29日,记者了解到,市交通运输局已依法对该车辆所属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并督促企业组织具有运输资质的车辆对危险货品进行转运。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水头镇小盈岭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行驶状态异常,遂对其进行开厢检查。只见该车厢内放置4个蓝色大桶,分别标注“不饱和聚酯树脂808”“不饱和聚酯树脂高粘胶DC191”,总质量880公斤。为准确判断货物性质,执法人员当即联系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该批货物进行检测。

经专业检测,该车内的“不饱和聚酯树脂808”和“不饱和聚酯树脂高粘胶DC191”的闪点(闭口)分别为35.5℃、34.0℃,属于《危险化学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列入管理的易燃液体。

“该货车既无危险品运输专用车厢,也未配备灭火器、防泄漏设备,且驾驶员未取得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更说不清应急处置流程。这个行为违反了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运输中一旦发生泄漏或碰撞,容易引发爆燃事故。”执法人员表示。随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车辆进行暂扣,并将对涉事司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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