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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女友“顶包”两人双双获刑

本报讯(记者陈江涛通讯员徐会霞郑开育)男子醉酒开车与别人发生碰撞,在对方不注意时,和女友玩了一手“李代桃僵”。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了该起案件,这对男女分别因危险驾驶罪和包庇罪被判刑。

事情发生在2022年7月11日凌晨。当时,小杰(化名)与好友从南安一家餐馆吃饱喝足后,由没有饮酒的女友小芳(化名)驾驶小轿车送回家。车辆行驶到半路,两人下车在路边休息。车辆再次上路时,两人换了位置,由小杰开车。没想到,车辆启动没多久便与前方对向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对方车辆驾驶人小郑(化名)现场报警。

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证实小芳未饮酒,而小杰的测试结果为131mg/100ml。次日,经福建某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小杰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0.48mg/100ml,属醉驾。

事后,小芳和小杰均称,事故发生时,由小芳驾驶车辆。作为另一方的驾驶人小郑则表示,事发突然,自己没看清对方车辆由谁驾驶。

在公安、检察阶段讯问及庭审中,小杰和小芳仍坚称事故发生时是小芳驾驶车辆,而非小杰。

2022年8月23日,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由小杰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小郑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小芳无责任。没想到,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小杰犯危险驾驶罪,于2023年8月17日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事情为什么来了个180°反转?原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及侦查实验可证实,半路停车休息后,小芳上了副驾驶室,小杰上了驾驶室。关闭驾驶室车门后,监控视频显示,车内驾驶室与副驾驶室未见两人有换位置的动作。事故发生后,小芳先从副驾驶座走出车门,而后,小杰才从驾驶座位置爬到副驾驶座位置,再从副驾驶座车门下车。根据双方证词,两人均有系安全带,发生事故后两人位置应不会改变,这再次说明事故发生时,小杰在驾驶座位置,小芳在副驾驶座位置。

这些证据与小杰及证人小芳的证言相矛盾。双方证言与在案证据不符,南安市人民法院均不予采纳。因此,可以认定该车发生事故时,是由小杰驾驶车辆。

小芳明知小杰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仍故意顶替小杰,多次称系其本人驾驶事故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包庇小杰,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处罚。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小芳犯包庇罪,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小杰犯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小芳犯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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