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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无证运营司机平台双双被罚

本报讯(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关喆葳 陈伟隆)近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查获一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驾驶人和平台均面临相关处罚。

近日,执法人员在南安水头高速公路出口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闽CDJ3***白色小型轿车形迹可疑,当即示意司机停车。还没等执法人员开口,驾驶员黄某便急忙声称车上载的是朋友。他的慌张表现,引起了执法人员警觉。经执法人员向乘客贾女士询问证实,其通过网约车平台下单,从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前往南安华大石材产业研究院,行程显示费用89.4元。面对平台接单记录,黄某的谎言不攻自破。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该车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却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涉事网约车平台因违规向无证车辆派单,也将面临万元罚单。

“无证网约车通常是指未取得相关运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客运秩序,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在乘坐网约车时要注意甄别,选择正规网约车平台和有资质的车辆、司机,市交通运输局也将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各种执法手段,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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