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贵灵 通讯员 杨柳新 侯雪婷)“没有他们帮忙,我们和工人们都不知道怎么办,很感谢调解员。”26日下午,农民工代表黄女士带着“讨薪维权效率高排忧解难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南安市司法局联合调解中心和南安市综治中心。
原来,1月24日,南安市人社局通过“行调对接”向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移送一件欠薪纠纷。该案涉及3个公司370名员工,未发工资达470余万元。
经调解员深入了解,案件还要从业主公司和承包公司的纠纷说起。据悉,A公司作为业主,与B公司签订了《施工劳务合同》,并签订了《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约定B公司承建A公司的项目。
由于B公司内部出现财务问题,无法向A公司开具发票,A公司便无法将工程款打到B公司账户。因临近春节,急需发放370名施工人员的劳务款,矛盾亟待解决。工人们来到南安市人社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为了帮我们拿到工资,调解员们两天两夜没休息。”农民工代表黄女士告诉记者,调解员们为了能够尽快调解纠纷,加班加点理清两家公司的合同。
调解员陈昌谋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调解难点在于,业主想支付工程款,但是手续不合规。“我们调解不仅要合情,还要合理合法。经过梳理,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承包方可以委托业主发放工资的协议,成为案件的突破点。”
“随后,我们和人社局协调,向业主A公司发督促函,要求他们直接支付工资到工人账户。”陈昌谋表示。
那么,业主A公司又该如何不通过B公司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本人银行账户?南安市人民调解协会的“承诺金账户”帮上了大忙:业主A公司将款项转到该账户上,再由该账户代为发放到农民工账户。1月25日,当事人与公司签订调解协议,同意该支付方式,并核算出370人的应发工资表。
1月28日,刚好是除夕,农民工们收到了应得的工资。“有了这笔钱,工人们终于能回家过个好年了,我们大年初八就做好了锦旗,26日一有空就送过来了,感谢永远不会过时。”黄女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