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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房屋买卖纠纷终“破冰”法院调解成范本

本报讯(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黄景山 杨聪灵)18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200多户业主。近日,在南安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这个僵局才得以“破冰”。

时间回到2007年2月28日。当时,南安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某甲、张某乙签订《房屋出让合同》,约定二人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产,建筑面积422.08平方米,购房总价款为1271817元。二人当日支付首付款,余款本计划通过按揭贷款支付。后来,因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银行未批准贷款,二人遂向开发商出具《分期还款计划表》,约定分10年支付剩余款项。

2007年12月29日,该公司依约交付验收合格的房产,并于2010年8月25日将土地使用权证办至两人指定的个体工商户名下。而后,两人因房子有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房产证而拒绝支付房屋未付款项。该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双方一时陷入僵局。

和张某甲、张某乙同样未办证未交足房款的情况并非个例,在该小区涉及业主200多户。

“历史遗留问题往往涉及多方利益,需要抽丝剥茧,厘清脉络。”组织双方当事人第一次调解后,承办法官表示,这起纠纷不仅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可能影响到后续200多户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化解。

面对原被告双方长达18年的纠葛,法庭并未简单适用“坐堂问案”模式,而是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主动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土地性质、权属登记、办证手续等关键信息,最终确认房产具备办证条件。

2024年12月23日,南安市人民法院第二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采用“三维调解法”:组织双方核对18年的资金往来账册,明确被告尚欠的购房款;查找相关税费收取规定,化解双方税费缴纳争议;针对剩余房款支付周期,引入延长还款期限的弹性机制。

历经多轮背对背、面对面调解,双方终于在不动产权证办理、税费分担、房款支付等核心问题上达成共识。僵局成功“破冰”,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今年2月17日,张某甲、张某乙配合南安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的不动产权证,并按时支付购房款,这起长达18年的纠纷终于圆满落幕。这一成功调解案例,也成为后续纠纷解决的范本。

近日,该小区的李女士也与该公司达成类似调解协议,这也为解决与其他200多户未交足房款业主的纠纷开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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