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晓西通讯员林全平)近日,南安市商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推介会,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解读,动员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踊跃参加活动。
根据《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本次补贴发放活动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活动面向在参与活动的回收网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开具发票,并在交管部门完成旧车注销、新车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交售旧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本次活动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同时,本次活动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进入“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的各地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受理地为新购电动自行车发票开具地。商务部门将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反馈审核结果。对于审核通过的消费者,补贴资金将核拨至消费者申请时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