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疏忽大意,不慎遗失了一张发票。发票号码:9074157450,开具日期:2023年09月11日,发票金额:19206.33元,开具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收据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商品/服务名称: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为了保障财务安全,避免被他人冒用或误用,特此声明。
声明人:戴良体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