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韦永红,身份证号522122198685126014)名下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闽C9AZ47,车架号LXElF1407BA004406)不慎遗失,现登报声明,此车辆后续发生的一切行为与本人无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韦永红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