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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南安市霞美温昌春餐馆不慎遗失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5830113101,现声明作废。南安市霞美温昌春餐馆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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