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6年8月以来,廖某、段某成立某公司,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成立推广团队,大肆宣传能够提供债事化解居间服务,诱导解债人参与,并承诺每月返还固定的高额收益,向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
具体模式为:犯罪团伙要求解债人(债权人或债务人)按解债金额的比例(一年期50%,两年期30%,三年期20%)缴纳费用购买充值卡,并缴纳解债金额7%至8%作为服务费,承诺提供等值黄金珠宝“质押”,并每月定量返款(债务总额除以解债期限),直至期满债务返完。返款以积分方式返至客户充值卡上,积分可提现,也可在其线下签约商户或“某优品”App网上商城购物消费。
截至案发,某公司以债事化解的旗号非法吸收资金高达81.09亿余元。2020年9月,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廖某、段某等犯罪分子逮捕。
二、风险提示
南安市处非办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行承担。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市处非办举报。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处非办 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