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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峰镇联合调解中心善用温情解纷争

短短一天化解一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

    本报讯 (记者 黄俊涛 通讯员 徐阿兰 郑金萍) 近日,乐峰镇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潘荣发在24小时内化解了一起意外死亡赔偿纠纷。

    原来,炉中村的潘某在飞云村某工地拌水泥浆时,突发心肌阻塞,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家属情绪激动,围观人群众多,民警及调解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稳控。经过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同意就潘某意外死亡赔偿纠纷进行调解。

    经了解,该工地承包方为某建筑公司。后来,该公司将子项目分包给李某,李某雇佣潘某为临时工。在调解现场,调解员着重厘清争议焦点,采取“背靠背”“调普结合”的方式,多次与各方分别进行沟通,厘清责任并耐心分析类似案例的处理方式。因潘某生前并未与公司或个人签订劳动(务)合同,所以各方责任的认定、责任承担的比例以及死亡赔偿的计算标准均有待商榷。

    调解伊始,双方就纠纷定性和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一旦处理不慎随时有发生冲突的可能。因此,调解员首先采用“冷却降温法”,以共情式沟通释法明理,避免各方情绪对立等矛盾激化的情况发生。对于潘某家属,调解员坚持从情、理、法并用的角度帮助和关心他们,向家属方释明潘某与李某存在雇佣关系,属于劳务纠纷,而非劳动合同纠纷,且其已67岁,因身体原因导致死亡,认定工伤的难度较大且法律维权成本高,希望其综合考虑合理的赔偿金额,弥补这一意外事件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同时,向建筑公司负责人及包工头详细说明其用工方面的过错。

    经调解员的多次深入沟通,事发第二天,各方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赔偿金额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一周后,调解协议已履行到位,潘某家属也得到其较满意的赔偿款。

    这只是乐峰镇联合调解中心数百件调解成功案件中的一个缩影。在乐峰镇、村调解委员会中,有着数位阅历丰富的优秀调解员、乡贤能士,他们深入基层为群众解决烦心事、忧心事、揪心事,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添力。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初以来,乐峰镇、村两级调委会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8件,真正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化解,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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