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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警方跨省千里 抓获伪造印章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 (记者 李贵灵 通讯员 黄仕阳 尤慷临)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美林派出所户籍窗口来了一位“特殊”群众。民警在为其办理公证遗产继承业务时,核查材料发现盖印的章有些许不同,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民警怀疑可能存在造假行为,立即汇报。

    经初查,群众杨某金为了将父亲杨某茶名下的房子和店面过户到母亲黄某名下,通过在网上联系办理假证的陌生人,以提供印章原件让其模仿刻印的方式,制作印有国家机关的证件、印章。

    南安市公安局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发现位于湖南省双峰县的郭某云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动身跨越千里,前往湖南省双峰县走马镇,经过长时间蹲守,于11月3日在走马镇一村庄将犯罪嫌疑人郭某云抓获。

    经审讯,郭某云(男,55岁,湖南人)对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8年至今,犯罪嫌疑人郭某云在广州市白云区、湖南省双峰县通过网上帮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等,从中获利约3000元。目前,郭某云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施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名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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