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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启动

    本报讯 (记者 李杨瑜 通讯员 陈鸿达 陈莎莉) 日前,南安市工信局发布了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准备对应材料申请报送。

    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应在南安市市场主体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标准。对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申报。

    同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制造业企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企业主导产品须至少符合以下一项特征:嵌入式软件(软硬结合)、信息安全系统(保障工业企业数据安全)、工业软件(工业数字化解决方案)、赋能制造业发展平台、以软件和信息技术为基础并以制造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等。

    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需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此外,福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采取全年开放,月度评价的方式,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采取全年开放,季度认定的方式,每季度首月1日0:00—末月20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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