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侯坤祥 黄仕达) 日前,上级下达南安市2023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203万元,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可申领奖补资金,具体发放标准将依据实际申报确认在岗人数计算,初步测算人均补贴标准400元。
据悉,该项奖补的申报对象为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来南安就业的南安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补助)。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未申报企业视为放弃该项奖补。
申报对象需符合四项条件,即本年度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南就业,以实际缴费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或有3个月以上的企业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确认人数;申请补助期间,省外脱贫人口应处于在岗状态;省外脱贫人口在南安多家企业(单位)同时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单位)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该企业(单位)吸纳奖励人数。
“用人单位可扫码(右图)查看2023年南安市吸纳省外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企业名单(初筛),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南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交泉州市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请表、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花名册、就业证明、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申报。材料齐全的当面提交或通过快递提交申报,同时将申请表及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邮箱nasjyrc@163.com,并备注企业名称。申报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