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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数字泉州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时间截至5月29日

    本报讯 (记者 李杨瑜 通讯员 黄伟滨) 近日,记者从南安市工信局获悉,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泉州市财政局日前启动2023年数字泉州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须同步提交至南安市工信局信息化科。

    本次申报程序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从“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注册、申报等流程详见平台网站的“申报指南”。

    据了解,申报项目分四大类。第一类:区块链产业类2个,区块链应用场景、应用示范项目补助和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研究院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第二类:公共服务平台类1个,公共服务平台补助;第三类:大数据产业类3个,大数据服务补助、大数据企业营业收入奖励、大数据应用示范建设补助;第四类:5G产业类2个,5G技术创新中心项目补助5G应用示范项目补助。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须在泉州市内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项目申报前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知识产权争议,在国家及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单个申报单位申报多个项目且符合要求的,奖励、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防疫工作保障发挥重要作用的申报单位优先奖补;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资金总额超过本年度市下达给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时,实际的兑现资金额度按比例压缩核减;同一申报单位可申报本通知不同补助事项,但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多项补助事项。如未特殊申明,同一申报项目已获得省、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按“不重复,就高不就低”补助。

    此外,企业(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扶持。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要求,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涉黑涉恶的企业不予扶持;专项所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将由泉州市数字办选定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审计后出具,具体审计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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