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杨瑜)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要求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统一申报的企业,应于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材料,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023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等材料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据了解,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审核,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并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此外,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的第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