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杨瑜)近日,福建省工信化厅启动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等相关工作,在梯度认定中,全省的企业均须先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新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先进行“数字化水平评测”。
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佐证材料清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佐证材料清单可以看到,均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证明;2021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直通条件佐证材料开始有了明显的区别,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为例,需满足下列其中一项即可,无须再提供60分评价佐证材料: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仅指国高)、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设立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相关证明;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投资协议和实缴验资报告等(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
在60分评价佐证材料里,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则要求企业提供审计报告;主导产品所属领域说明材料;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查询证明下载或提供证书、牌匾等;与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互联网可查我省龙头企业名单,外省企业类推)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含发票凭证)、供应商荣誉资质证书、上下游龙头企业颁发的资质证书等;培育平台首页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等19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