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超连)21日,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公告,启动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00人,招聘的岗位涵盖了中学各学科教师、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19个岗位。
根据公告要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与所需学历(位)层次也必须相匹配。
此外,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12月2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此次招聘面向两类对象。第1类为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第2类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此次公开招考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28日持续至2023年2月15日17:30。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s://fjzk.fjrst.cn/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因此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开招聘的新教师在引才待遇上将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强师惠师八条措施的通知》规定执行。其中,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同时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房购买或租赁人才房优惠政策;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本科师范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同时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房购买或租赁人才房优惠政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同时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房购买或租赁人才房优惠政策。
昌财实验中学、昌财实验小学招聘引进人才其他待遇同时按市人民政府与首都师范大学、厦门源昌集团签订的《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协议》要求执行;南安市奖励方案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从优、从新、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次招考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的考试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