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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南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调解一起著作权纠纷

    本报讯(记者朱晓西通讯员陈玉清)7日,泉州市灿辉工艺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钟先生向南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赠送“公正执法热心为民”锦旗,对执法大队快速调解著作权纠纷表示感谢。

    11月8日,钟先生来到南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举报称,他创作完成的“公鸡摆饰”“小鸟摆饰”等美术工艺品被位于康美镇的某公司侵权复制生产。接到举报后,考虑到侵权复制生产的货物随时可能被运走,为保护证据,执法人员连夜对案件进行研判,次日便到现场进行勘验。

    在勘验现场,执法人员找到了侵权复制生产的货物。通过与该公司负责人交谈,执法人员得知货物是该公司与厦门某公司于今年8月6日签订生效的合同约定工艺品,订单总额8万多元。但是,该公司负责人无法出示货物的版权证明和合法来源证明。于是,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发行,并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

    根据举报人钟先生的诉求,侵权人必须停止其侵权行为,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钟先生原先希望被举报方赔偿订单金额的一半,但被举报方表示,订单的利润仅1万多元,根本无法接受4万元的赔偿,双方各自诉求差距较大,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

    经过与双方进一步沟通,执法人员了解到,钟先生的诉求是希望对方补偿侵权订单产生的合理利润,可以将赔偿金额下调到3万元。此外,执法人员也了解到,被举报方存在非主观侵权的情节。考虑到目前企业经营普遍困难,执法人员提议将赔偿金额调整为2万元,并于11月15日让双方达成了共识。

    就这样,一起侵权的纠纷,不到一周便完成调解,双方对调解结果均感到满意。

    据悉,这是南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成功调解的首例著作权纠纷。“调解对双方内耗较少,如果上法院,将耗费双方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执法人员表示,唯有守住执法底线,尽力做出双赢的调解,才更有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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