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4版:南安政法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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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调对接巧解纠纷 亲子关系重回和睦

    本报讯(记者李贵灵通讯员黄家栋王秀英)近日,一起发生在石井镇的赡养纠纷案在联调中心的介入调解下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当事双方避免了一场诉讼纠纷,家庭成员重归和睦。

    8月底,石井68岁老人戴某欲起诉自己两个亲生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希望他们每人每个月给予200元的赡养费。案件经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援调对接机制,转由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介入调解。

    经了解,戴某夫妇育有三子二女,其中二儿子身患残疾无法自理,夫妇俩和大儿子居住在一起。由于戴某的妻子患有心脏病,无劳动能力,仅靠戴某捡瓶子转卖换取收入。大儿子和三儿子每人每个月固定给予100元作为赡养费,但戴某夫妇觉得200元的生活不足以维持基本开支,希望每个月每人能给200元。

    两个儿子也向调解员诉苦,自己生活状况也不好,加上有孩子需要养育,但是从未表示过不赡养老人。他们也苦恼两位老人经常告诉村里人,他们没有给老人生活费,老人的做法使得原本困难的他们更难找到工作。

    “作为儿子,老人养你长大,你们要负起老人的生活起居,给老人养老,这才是为人之道,现在老人老了,头疼脑热也是不可避免的。除了保障老人吃住,你们也要给老人其他生活费。”调解员先与老人的两个儿子沟通,告诉他们赡养老人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且家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和睦才可能创造财富。

    “反过来讲,你们也应该体恤孩子的不容易,遇到事情、遇到难事,一家人先商量,如果沟通存在问题,应该找合适的人进行调解,如果到处去宣扬孩子的不是反而会产生不好的影响。”调解员也指出了两位老人做法的不妥之处。

    经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都意识到自己有错的地方,最终达成协议,老人和其孩子之间的隔阂消除了,老人也如愿获得了期许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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